教育部门对2005年高考考纲作了如下修改:
1.取消以前考纲中的“*”号。即以前考纲中制定的各项内容,如文学常识、文言句式等,以后都可能考到。
2.取消对试卷结构的规定。各省可以根据自己省的情况,对2005年的高考语文试卷结构作一定的调整。
3.取消每一大题的赋分比重。各省可以适当调整选择题、文字题的赋分比重。即2005年各省的语文高考选择题不一定就是14题42分,其他各题的分数也可能与04年高考有所不同。
4. 取消考纲的样卷示例。2005年,全国语文高考卷和各省的高考卷将有很大的不同,因此2005年教育部门不再出试卷样卷。